消防控制柜的使用要求:
集设计、施工、验收于一体的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终于面世了,规范与上一版有了一个较大的改变。
规范除提出:消防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防潮防水淹联动控制的功能等要求外,还明确了关于长期备而不用的消防水泵应具有的消防自动巡检功能的具体规定。是首部提出消防水泵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的GB50000系列之国家标准。
新规范GB50974-2014提出:
消防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处于自动启状态;该条款对消防控制柜的日常状态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使设备管理部门对消防控制柜的日常状态有了法律的依据。
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的控制功能,停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消防水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控制柜。
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设置专用线路连接的手动直接启按钮;消防水控制柜应采取防止水被水淹没的措施,在高温潮湿环境下,消防水控制柜内应设置自动防潮除湿的装置。
消防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功能,并应保证在消防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是启动消防水。机械应急启动时,应消防水在报警后5.0min内正常工作。
消防控制柜前面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紧急时打开柜]的装置。
灾时消防水泵应工频运行,消防水泵应工频直接启动;当功率较大时,宜采用星三角和自耦降压启动,不宜采用有源器件启动。消防水泵准工作状态的自动巡检应采用变频运行,定期人工巡检应工频满负荷运行并出流。
消防控制柜应有显示消防水泵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输出端子及远程控制消防水泵启动的输入端子。控制柜应具有自动巡检可调、显示巡检状态和信号等功能,且对话界面应有汉语语音,图标应便于识别和操作。
电动驱动消防自动巡检时,巡检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巡检周期不宜大于7天,且应能按需要任意设定;
2、以低频交流电源逐台驱动消防水,使每台消防水低速转动的时间不应小于2min;
3、对消防控制柜一次回路的主要低压器件宜有巡检功能,并检查器件的动作情况;
4、当有启信号时,应立即退出巡检进入工作状态;
5、发现故障时,应有声光报警,并应有记录和储存功能;
6、自动巡检时,应设置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的检查。